红网长沙3月3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容)今天下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友志辞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李友志简介:
李友志,男,汉族,1956年5月出生,湖南常德人,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1978年9月至1980年8月常德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学习
1980年8月至1984年12月常德地区教委计财科科员
1984年12月至1985年9月常德地区财政局干部
1985年9月至1985年12月常德地区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1985年12月至1986年7月常德地区财政学校副校长
1986年7月至1991年5月省财政厅行财处干部(其间:1987年8月至1990年6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经济专业学习)
1991年5月至1993年8月省财政厅行财处副处长
1993年8月至1995年10月,省财政厅行财处、文教行政处处长
1995年10月至2002年11月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4年9月至1998年12月,湖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2年11月至2003年2月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2003年2月至2007年4月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2005年9月至2005年12月,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7年4月至2008年8月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8年8月至2011年9月省长助理、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1年9月至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6年1月30日,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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