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生在担任北塔社区原主任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利用其担任北塔社区主任职务之便侵占社区财产657680元,数额巨大,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起案件案情重大、证据材料较多、社会影响较大,为确保庭审安全,该院开庭前成立了庭审警务保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挥部,该院全院干警共同参与,并得到市中院法警支队、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办事处和社区的大力支持,大家分工负责,制定了完备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应的押解、庭审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了全天的庭审规范有序。
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于当日下午4:30休庭。由于该案有关证据较多、案情重大,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吕颂文 毛建中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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