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沙县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和集体合同556份,其中单独协议519份,区域性37份,涵盖757家企业,覆盖职工3.9万人,50人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率达到100%。
通过树典型、广宣传、抓督查,大批示范性企业职工工资普遍增长5%—10%。引入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将更有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
通过公开招聘,长沙县总工会首批聘任1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目前,其正在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将到全县各个企业参与指导“谈判”。他将通过专业化指导、贴身化服务、人性化沟通,免费为全县企业和职工提供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和服务。
同时,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还将加强对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群众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知度,积极主动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李文婧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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