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3日21时许,余某在闲逛途中发现廖某开办的电动车行中有一辆二手的“爱玛”电动车很眼熟,很像自己前段时间丢失的那辆,于是余某便不动声色走近查看,在仔细检查后发现该电动车踏板上果然有一个熟悉的印子,这是余某自己之前不小心弄上去的,确定了这台电动车就是自己丢失的,余某便找到电动车行老板廖某理论,但廖某只说自己是合法收购的,拒不返还,还把余某赶了出去。
第二天,气愤不已的余某便纠集了几个好朋友再次来到廖某的店中理论,但廖某坚称自己是合法收购,再次被激怒的余某对廖某大打出手,其朋友也帮忙殴打廖某,事后余某以非法收购为由敲诈勒索廖某现金4000元和五台总价值9600元全新的电动车。廖某随后报警,警方在对受害人廖某进行询问时了解到该电动车是其花500元低价收购的,当初收购的时候廖某就觉得“来路不正”,但是经不住价格低廉的诱惑还是收购了。警方对廖某收购赃物进行处置后,对正在逃逸的余某开展网上通缉。
3月30日,据群众举报,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郴州北站派出所民警在郴州北站将余某抓获。目前,余某已被移交给案发地公安机关。
来源:红网
作者:莫玉鑫 李敏 陈飞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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