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站3月31日讯(分站记者 赵芸)又是一年清明节。面对亲人的离世,每个家庭、每个人都承载着一样的痛苦,而面对生活,他们又各自拥有不一样的勇气。近日,记者寻访了两位警察英烈的儿子,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是,他们都穿上了父亲传承下来的警服,英姿飒爽地站在大家面前。他们说,终于,我长成爸爸那样了。
李秘特:
我要继续父亲未完成的事业
“嘭!嘭!嘭”2001年,一连串的爆炸声,夺走了7人的生命,其中就有临湘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李秘特的父亲李水平。时任临湘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的李水平在桃林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时,因发生意外爆炸,壮烈牺牲。
回忆起父亲,李秘特仍有些疼痛。当时的他才19岁,一夜之间没有了父亲,家里还有妈妈和妹妹两个女人,需要他的庇护。“我要继承父亲的衣钵,完成父亲未竟的事业。”李秘特说,父亲走后,他也披上警服,当上了警察。“我父亲在世的时候就希望我能做一名优秀的警察,在我成为警察的第一天,我就告诉自己,我一定要努力,不让父亲失望。”
提及父亲,李秘特说:“父亲太热爱工作,工作上他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付出,是一头任劳任怨的老黄牛。”从记事开始,就连周末,李秘特都很少看到父亲。“有一次他为了侦破一个盗牛案件,在乡里住了一个月,没有回家。”小时候,李秘特对父亲的印象就是偶尔听母亲抱怨:“你爸是个工作狂,顾大家、舍小家”。等他也当上警察,才深切体会到了公安民警的忙与累。
在李秘特的心中,李水平是一位严父,小时候他调皮捣蛋,可吃了不少苦头。“虽然他在家时间不多,但是一回来,什么都要管,小时候特别不理解,觉得管的太多了。”李秘特说,父亲对他极为严格,有时候家里电话响,他接完电话,父亲都会问的很详细,像办案一样,打电话的人是干什么,你准备做什么去,“我小时候很叛逆,他有些担心我走上歪路。”
严厉的父亲也有温情的时刻。李秘特上初中的时候,骑自行车不小心摔了下来,将右腿摔断了,只能打着石膏。父亲很是心疼,又不忍苛责。“那个时候,都是父亲把我背进背出的,我那时挺重的,父亲也不容易。”这是李秘特能想起的父子之间最亲密的时光,“父亲对我更多是用行为来指导,而不是无尽地说教,这是深沉的父爱。”
父亲一点一滴的教导成就了如今的李秘特。现在的他,跟父亲一样,将自己的热情默默奉献给了自己负责的每一名群众。工作中他会像父亲那样抢着干活,抱着绝不能因为父亲是英模而有懈怠的想法,默默奉献。“爸爸是我的目标和榜样,无论什么困难,我都能顽强应对。”李秘特相信,他的坚强来自于父亲的精神力量,父子俩是一样地对公安工作爱得坚定和执着。
鲁明:
守护一片绿意
1993年,17岁的鲁明还在读高中。2月7日凌晨,临湘市五尖山国有林场发生重大火灾,父亲鲁运新接到消息立即奔赴现场,带领指挥30余名职工奋力灭火。烈火越烧越旺。为了同志们的生命安全,他果断留在最后组织他人转移,不幸被烈火包围,壮烈牺牲。
一场大火,将人民的英雄吞噬,留下一个悲伤的家庭。鲁运新有三个儿子,当时大儿子已经在工作,两个儿子还在学校读书。“我父亲1968年到的林场,好多树都是他亲手栽种的,后来他为这片树林献身了,我也要继承父亲的遗愿,守护这片树林。”鲁明说,毕业后他也进了临湘市森林公安,成为一位警察。
在鲁明的印象中,父亲鲁运新是个刚正不阿的人。“那个时候我妈妈也在林场工作,当时待遇不高,两三百一个月,要抚养三个孩子,压力特别大。”鲁明回忆,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林场的待遇不高,全家人过的紧巴巴的。父母亲的工作地点都在五尖山森林公园,全家人都住在山里。虽然空气清新,环境优美,可是上学极不方便。鲁明三兄弟每次去临湘市内上学,都要走十几里的山路。
尽管生活不易,但是鲁运新从事警察25年,从来没有白占、白拿林场的半寸木材。特别是他当了五尖山林业派出所的指导员后,手中有了一定的权利,但他从不以手中的权力为自己、为亲朋好友谋好处。有一次,林场加工厂伐下一棵枫树,给场里职工每人锯了一块砧板,也送一块给鲁运新。他收到砧板后,向财务室交了5元钱。
每次抓到盗伐的违法人员,鲁运新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但是吃饭、喝水都还是给他们保障到位。林场派出所没有食堂,鲁运新的家就成了食堂,鲁明已经记不清有多少违法人员一边吃着他家的饭,一边接受教育。“被我爸处理过的人都很服气,他是真正以人格魅力去影响别人的人。”鲁明说,林场没有围墙,没有办法完全杜绝砍伐林木的人,只有不断的宣传教育,才能使周边的农户一起参与保护森林。“我们家当时住的一个护林点,爸爸跟周边的农户关系都很好,从来没人去偷伐过。”
鲁运新的工作信念深深影响了鲁明。成了一名森林公安后,鲁明也成了把林区群众放在心中的好警察,他无悔自己的选择,用青春和热血谱写着辉煌的森林公安事业。“今年过年,我们都没有休假,全员上岗,保护森林安全。”鲁明说,从小在林场长大,这里的每一颗树都是他的心头肉。“如果被火烧了,会特别心痛”。
清明时节,群众扫墓、上坟烧纸,又到了严格防控火灾的时候,鲁明跟他临湘市森林公安的同事一起已经加强值班备勤,加大对重点林区的巡查力度和密度,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随意用火行为,坚决杜绝在林区上坟烧纸、吸烟等违法用火行为。
李水平(1952—2001)
男,临湘市坦渡乡人,大专文化,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2月调入公安机关工作,曾任公社党委秘书、公安特派员、派出所民警、副所长、所长、法制办正股级预审员、政工室副主任。牺牲前任临湘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兼指导中队中队长,二级警督警衔,副科级侦察员。2001年6月被湖南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2006年1月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追认为烈士。
鲁运新(1949—1993)
男,临湘市人,汉族,初中文化,197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参加公安工作,任临湘市公安局五尖山林业派出所副所长。1993年2月7日凌晨,他接到林场发生重大火灾的消息,立即奔赴现场,带领指挥30余名职工奋力灭火。烈火越烧越旺。为了同志们的生命安全,他果断留在最后组织他人转移,就在最后一位同志撤离到防火线时,鲁运新被熊熊烈火无情地包围,壮烈牺牲。1993年8月10日,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来源:红网
作者:赵芸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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