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让,男,土家族,中共党员,1968年8月出生,永定区沅古坪镇人,正科级干部,大学本科文化,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近日,张家界市纪委、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区纪委联合开展集中整饬国家公职人员公车私用、酒驾、毒驾等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驾驶牌照为湘G9QM18私家轿车的龚让同志存在酒驾问题。
近年来,中央、省市区纪委对国家公职人员酒驾的问题高度重视,并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龚让同志作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顶风违纪,其行为违反了生活纪律。2016年2月22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龚让同志予以党纪立案,并在全区通报批评。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区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区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凡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驶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并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张红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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