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澧县男子龚某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私自在襄阳河设置拦河渔网养鱼,严重影响河道行洪畅通及水生态环境。澧县水利局下发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渔网,并多次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今年3月18日,在经公示、催告无果的情况下,澧县水利局联合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对襄阳河段非法设置的拦河渔网进行强制清除。当执法队员对龚某非法设置的拦河渔网进行拆除时,龚某竟驾小木船跳上执法船,使用暴力将两名执法人员推入两米深的河水中,阻碍执法活动正常进行。随后,龚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澧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龚某使用暴力方法,妨害国家公务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予以批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谭春林 陈晓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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