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8日,桃江县桃花江水库管理局牛田水管站聘请本县石牛江镇镇村民胡某,清理石牛江镇贺家塘村“茶坡里”地段东干渠渠道口的灌木、枯枝与杂草。当日13时,胡某吸烟后,随手将烟头丢到渠道口的杂草丛中。约10分钟后,杂草丛被烟头引燃。因天气干燥、风力过大,火势迅速蔓延至周围林地。他急忙用锄头扑火,并打电话叫来亲戚,和附近群众合力扑火。因火势太大无法控制,当天18时大火才得以扑灭。胡某本人因扑火导致脸部被轻度烧伤。经桃江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火灾过火面积达15公顷(225亩),全部为有林地。
案发后,胡某于2015年5月13日被桃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抓获。
办案检察官高明辉提醒,目前正值春季,风干物燥。当前,进山入林祭祀和旅游踏青人数逐渐增多,更容易引发火灾。清明节即将到来,扫墓、上坟等祭祀活动和生产生活用火,一定要注意安全,千万不要因一时疏忽大意,犯下难以弥补的过错。
来源:红网
作者:周再明 贾国强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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