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与汤某感情不和,夫妻关系濒临破裂,双方决定协议离婚。2015年7月1日8时许,许某约汤某到汉寿县城某公园见面,商议离婚具体事宜。二人发生口角,许某一时怒不可遏,一把将汤某推倒在公园草丛中,又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朝汤某面部一顿乱划。汤某拼命躲闪、挣扎,还是受了伤。经鉴定,汤某伤情构成轻伤一级。
案发后,许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在现场等候民警前来处理,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事后,许某赔偿汤某损失2.5万元,取得了汤某的谅解。
来源:红网
作者:王钢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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