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汝城县濠头乡村民陈某带着妻儿去给父亲扫墓。祭拜结束后,陈某未将蜡烛熄灭,就带着妻儿离开了山场。陈某回到家后,听村民说其父坟墓所在的山场失火了,心知大事不妙,便主动回到山场,协助乡村干部一起将火扑灭,并主动向民警承认了其祭祖后未将蜡烛熄灭就离开山场的事实。
由于陈某引发的山火过火面积不大,且其主动参与扑救,较大限度减少了损失,汝城县森林公安局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清明临近,森林公安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尽量改变传统祭奠方式,用敬酒、献花等文明、环保的形式进行祭奠,莫让清明节成为森林的忌日。
来源:红网
作者:邓坤 何霁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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