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3.1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告破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肖强 编辑:何冰 2016-04-11 22:41:14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4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潘锦 通讯员 肖强)4月10日,娄底涟源籍居民黄某向长沙芙蓉交警投案自首。经突审,黄某对自己交通肇事撞死人后弃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事故发生于3月12日晚20时许,当时,长沙细雨濛濛。突然,一声惨烈的叫声划破长空,从远大二路新安小区路段传来,在长沙当洗碗工的湘乡籍妇女王某被一辆疾驰的无牌电动三轮车撞倒在地。随后,肇事者黄某将王某送往医院,在获知王某伤势严重后,他偷偷地跑了。王某后于3月15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长沙芙蓉交警大队迅速成立了专案组,根据胡海民大队长“命案必破”的指示,秦杰副大队长带领122中队全体民警全力投入到专案侦破工作当中。专案组民警加班加点,克服肇事电动车无任何登记信息、案发路段目击者少、郊区沿线视频缺失等困难,展开艰苦的侦查工作。秦杰副大队长和胡新宇中队长各带领一组民警,连续多日进行细致的调查走访,层层推进,收集了大量的证据,终于在4月6日从茫茫人海中锁定了肇事者为娄底涟源人黄某。而黄某事发后已经关闭了所有的通讯工具,逃之夭夭。
  
  4月7日,专案组民警章典、周金广等人驱车数百公里,奔赴娄底涟源进行调查。在黄某家中,民警向其家人进行了强大的政策攻心,详细分析了利害关系,要求家人迅速设法联系上黄某,要他主动投案自首。
  
  4月10日,迫于警方强大的侦查攻势,黄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长沙芙蓉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案发经过及逃逸过程。至此,造成一人死亡的“2016.03.12”交通肇事逃逸大案告破,等待黄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肖强

编辑:何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6/04/11/104869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