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动时间为4月上旬至6月中旬,要求全区各级安监部门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使用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使用企业名单,通报给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并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积极主动提出切实有效的监管意见建议,加强联合执法,开展联手督查。同时,将对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并执行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危险化学品时不依法如实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向不具有法定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安监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行动,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清理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有关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文件及规定,梳理和理顺各自对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监管职责;要做好宣传工作,加大查处力度,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用执法结果和效果震慑非法违法企业和业主,务求工作实效。
区领导邹特、凌泽民出席。
来源:红网
作者:解巾英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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