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10时许,临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临武县解放南路农机二厂家属楼一居民家,发生入室盗窃案,报警人称家中被盗价值两万余元黄金首饰。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进行了仔细的现场勘查及走访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骆某某报案时所陈述的案情与事实不符。在开展了两日的调查工作后,发现骆某某是另存目的谎报案情,系制造假现场以期达到另外的目的。
原来骆某某因与前妻积怨已久,在明知黄金首饰在其前妻处的情况下,谎报黄金被盗,想以此来误导警方,利用警方办案达到惩处其前妻的目的。
目前,骆某某因谎报警情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来源:红网
作者:陈雷 骆冠鹏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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