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4月14日讯(记者 唐爱平) 湖南路通车辆救援有限公司(简称湖南路通公司)潭耒分公司,因高速“天价施救”受到107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监管单位湖南高速公路潭耒分公司被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4月7日,获悉媒体曝光湖南路通车辆救援有限公司收取天价施救费后,湖南省发改委当即责成省价监局会同衡阳市发改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赶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4月12日,省发改委又分别约谈了湖南高速公路潭耒分公司和湖南路通车辆救援有限公司潭耒分公司负责人,并作出处理决定:
湖南高速公路潭耒分公司作为该路段的经营者,对此路段的施救行为负有监管职责。鉴于该公司监管不力,且其监制的施救收费公示存在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规范,并对其收费公示不规范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令湖南路通车辆救援有限公司潭耒分公司将多收的车辆施救费2140元退还给原交费者,并根据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对其处以违法所得5倍,计107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省发改委还决定近期召开全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和施救单位提醒告诫会,进一步明确高速公路施救收费政策,规范高速公路施救收费行为,切实维护湖南高速良好的社会形象。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唐爱平
编辑: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