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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来源:红网 作者:戴丹 编辑:刘飞越 2016-04-16 14: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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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4月1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今年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这是4月1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传出的最新消息。记者当天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湘直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8%-12%。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15日下午举行的国新办吹风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目前正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主要内容

  01 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02 各省区市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03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湖南缴存比例最低8%最高12%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15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最高不得超过12%。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除人才代理机构外,同一单位所有职工的缴存比例保持一致。

  在一家省直企业单位上班的“90后”刘雯表示,她每个月的工资大约是2500元,但公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一直是100元,个人同样每月缴存100元。“如果按照8%-12%的比例,每个月最低应该是各缴200元才对。”

  记者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刘雯遇到的情况属于正常现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而且这一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少见,尤其当宏观经济不景气时,一些遇到困难的生产企业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2015年,湖南省直单位和职工的月缴存额最低各为100元,即月缴存额合计不低于200元。目前,这一最低缴存标准仍在执行。

  此外,如果困难企业连每月给每位职工缴存100元的住房公积金也负担不起,还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来源:红网

作者:戴丹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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