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系溆浦县大江口镇金明村果农,主要栽种“纽荷尔”柑橘,为拓宽销售渠道,通过网上进行销售。今年3月,石某将400多件共计936千克“纽荷尔”柑橘,交由某快递公司向网购消费者发货。不料,部分消费者收货后发现“纽荷尔”柑橘变成了“血橙”,纷纷要求退货。有些已下订单的消费者听到消息后,也提出撤单。石某损失严重,怀疑是快递公司在送货途中调了包,遂找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快递公司不予理睬。无奈之下,石某于4月8日向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投诉,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为其维权。
收到投诉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立即指定由消保股联合江口所处理此案。工作人员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证实了快递公司在运送途中由于意外原因延误了几天,发现其中100多件“纽荷尔”柑橘已腐烂变质,便自作主张,另外购买了100多件血橙,冒充“纽荷尔”柑橘发送给了收货人。
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后达成协议,由快递公司赔偿石某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元,并赔礼道歉。
来源:红网
作者:韩兴道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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