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10时许,城步儒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县城儒林镇农贸市场市场管理中心门面有人非法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接到报案后,儒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市场管理中心杨某所有的19号仓库内非法存放大量烟火爆竹,同时查获谢某驾驶的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至该仓库,准备下货。经调查取证,民警当即依法对上述烟花爆竹予以扣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分别对杨某、谢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安全生产无小事”。城步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行业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化烟花爆竹和危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以一万的努力,防范万一的风险,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杨嫱梅 段力华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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