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30,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被告人金某被押解到法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夏阳检察长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金某,并依次出示定罪证据,就证据的来源、特征及所要证明的内容向法庭做了简要而准确的说明。金某虚构自己具备帮助他人安排工作的能力,骗取受害人信任,骗得资金6万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金某被抓获归案后,能主动坦白自己的行为,并表示认罪。最后,法院当庭宣判,金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常德市9个基层院分管公诉工作的院领导、公诉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对金某诈骗案出庭情况以“公诉大课堂”的形式对“检察长示范庭”进行了评议,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为出庭公诉人举证条理清楚,答辩熟练敏捷,公诉意见说理透彻,适用法律准确,适时对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法治宣传,充分展示了公诉人的良好形象,纷纷为公诉人“点赞”。
由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在常德市检察机关尚属首次。该院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把加强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作为关键环节来抓,检察长率先垂范,“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通过定期组织庭审观摩、听庭评议强化案例剖析和实战演练,有效提升公诉人的业务水平和规范司法能力。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张云华 田小阳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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