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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永定区:“责任清单”让环保履责“有章可循”

来源:红网 作者:屈伟 编辑:吴若兰 2016-04-22 16: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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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永定站4月22日讯(通讯员 屈伟)近日,张家界永定区下发《永定区贯彻落实〈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给出了职责清单,吃下了“定心丸”,量化细化了具体工作,让大家心中有数,守土有责。
  
  《实施细则》指出,永定区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指导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体系及问责制度。
  
  《实施细则》明确,区人民政府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全面责任,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公民依法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实施细则》同时规定,永定区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一岗双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领域业务工作的同时,按有关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单位主要领导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屈伟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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