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保靖多家单位联合突击检查课外培训机构 规范办学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黎世勇 彭春芳 编辑:吴若兰 2016-04-22 16:11:08
时刻新闻
—分享—

检查组在教体局会议室汇报各组检查情况

  红网保靖站4月22日讯(通讯员 黎世勇 彭春芳)4月21日,保靖县多家单位联合对保靖县城区课外培训机构进行了突击检查。
  
  为加强对课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坚决禁止城区内学校教师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由保靖县纪委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直部分单位的纪检组长及迁陵城区中小学校纪检监察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兵分五路,对保靖县迁陵镇城区多个课外培训机构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无资质课外培训中心违规办学行为;二是在职教师在校外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行为;三是在职教师在正式或非正式民办培训机构补课并获取利益行为;四是在职教师为民办培训机构组织和介绍生源并从中牟利行为。
  
  检查组每到一处,表明身份和来意后,对每一个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办学条件和辅导教师的情况进行检查,尤其对办学许可和辅导教师的身份信息、学历、教师资格进行仔细核查和详细记载。
  
  本次突击检查,共检查城区校外培训机构十个,查获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两处,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辅导一人。对没有培训许可的培训点,检查组勒令暂停培训业务,当即下达了暂停培训通知书,对培训机构举办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参与有偿辅导的在职教师,由坐镇指挥的县纪委同志找到相关人员及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纪律责任的权力。
  
  “课外培训中心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定要加强管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一直被老百姓所诟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教育形象,一旦发现将严惩不贷!”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人说。
  
  近年来,保靖县狠抓师德师风教育,重拳出击家教家养等违规办学行为,出台了《保靖县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和《保靖县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对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自2014年春季学期以来,由县纪委牵头,每学期开展城区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专项整治不少于一次。两年来,立案审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19人,行政警告处分18人,记过处分1人。

来源:红网

作者:黎世勇 彭春芳

编辑:吴若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6/04/22/1045560.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