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后,上下班时间统一调整为: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实施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区县市、园区及乡镇街道),群团组织;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以参考实施,具体实施市属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厅明确,区县(市)参照市属实施范围自行明确。
来源:红网
作者:肖懿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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