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袁某是沅江市阳罗镇人。在与女友周某相处3年多里,袁某经常在外喝酒惹事、聚众斗殴。去年12月,周某与袁某分手。2016年1月8日晚9时,袁某喝了半斤白酒后,拨打周某电话想见一面,周某未接电话。袁某烦闷至极,跑到自家楼顶,报警称要跳楼自杀。民警迅速赶到,劝说其不要冲动。僵持了半个小时后,袁某终于同意放弃自杀。不料,民警离开后不到10分钟,袁某开车前往周某家,一路上横冲直撞,因车速过快,在拐弯时撞入某饮吧,将店铺卷闸门、玻璃门、空调、沙发等撞坏。事故发生后,袁某继续驾驶汽车,来到周某家,手持菜刀,将周某家及其邻居家卷闸门一顿乱砍。
经鉴定,袁某造成他人财物损失65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亮 张倩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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