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指示精神,今年,衡阳市被列为全省开展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试点市。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衡阳县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构建长效机制,狠抓责任落实与追究。同时,结合城乡低保现状进行全面整改,助推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收到良好成效。
衡阳县的做法呈现三大亮点:一是明确部门分工,狠抓机制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分别进行了专题研究,出台了《衡阳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和《衡阳县城乡低保清查整改方案》,健全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机制,各部门分工合作、统筹衔接,形成信息共享。二是明确责任主体,狠抓督查指导到位。明确乡镇作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乡镇党政班子包片、驻村干部包村制度,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将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责任分解到人。三是明确责任追究,狠抓工作绩效到位。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了《衡阳县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兜底脱贫工作中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在全县真正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预计4月底可以完成,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年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036元。
来源:红网
作者:谭文武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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