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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开展第一个网上信访宣传日

来源:红网 作者:李森林 编辑:吴若兰 2016-04-28 16: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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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开展第一个网上信访宣传日

  宣传现场

张家界开展第一个网上信访宣传日

  张家界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志文到宣传活动现场

张家界开展第一个网上信访宣传日

  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宣传手册 

  红网张家界站4月28日讯(分站记者 李森林)足不出户便可信访,更加高效快捷、公开透明。4月28日上午,张家界开展第一个网上信访宣传日,市民在互联网上登录张家界市信访局网站(http://xfj.zjj.gov.cn),点击“网上信访”栏目,就可以进入张家界市网上信访投诉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注册后,即可在网上提出信访诉求。
  
  “网上信访和直接信访有什么区别?我的诉求会不会出现‘石沉大海’的情况?”在宣传现场,陆续有市民前来咨询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同时,在工作人员耐心的讲解下,市民也开始逐步了解网上信访这一新鲜事儿。
  
  信访投诉平台是湖南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该平台收到的信访件,将自动进入市信访局相应工作人员的待办列表中,工作人员会及时将群众的信访投诉转送至相关责任单位。信访人还可以随时在网上跟踪查询所反映事项的办理进程和结果,并对信访部门和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
  
  “老大爷,您今年贵庚?有什么问题需要反映么?”活动现场,胡志文亲切的拉着一位七旬老人的手,询问他有什么困难。老人告诉胡志文,他觉得网上信访“有点儿意思”,但是自己不会上网,不过他会将这个便捷的方式告诉自己的孙子,如果有诉求,让家人来帮自己传达。
  
  张家界第一个网上信访宣传日,将发放宣传册2万册,宣传海报500份,并将网上信访宣传在全市各个乡镇同步推广。
  
  延伸阅读:
  
  网上信访受理范围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的办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湖南省信访局收到信访事项后,在15日内转送、交办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或告知不予(不再)受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来源:红网

作者:李森林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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