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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雨花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来源:红网 作者:邹晴 编辑:刘艳芳 2016-04-29 17: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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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雨花站4月29日讯(分站记者 邹晴)4月29日,长沙市雨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爱龙主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景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和平、刘海秋、周凌云、杨平及常委会委员22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邹春林,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均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剑辉,镇人大、人大各街道工委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免去胡朝霞职务的议案》,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免刘昌军等职务的议案》和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秦晓梅等职务的议案》,决定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景顺对新任命的同志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雨花早日打造成法治新样板;二是要增强人大意识,进一步强化对人大法律地位和职能地位的认识,充分尊重人大、接受人大监督,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在“一府两院”得到有效、全面的贯彻落实;三是要增强勤廉意识,模范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带头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四是要增强服务意识,立足本职,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积极有为,扎实作为,努力为建设“最美雨花·幸福家园”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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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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