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为争房产亲姐妹反目 法官调解两人重拾亲情

来源:红网 作者:李博偲 贺力平 编辑:刘惟烜 2016-04-29 14:31:52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邵阳4月29日讯(通讯员 李博偲 贺力平)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刘氏姐妹因就父亲房屋遗产分配争执不下,闹上法院。4月29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继承纠纷调解成功,原告撤回了起诉,两姐妹紧紧拥抱在一起。
  
  原告刘某虹与被告刘某霞是亲生姐妹,妹妹刘某虹与丈夫在外务工,姐姐刘某霞为了就近照顾父母,在家做起了服装生意。2015年初,父亲病逝,遗产问题接踵而来。妹妹刘某虹诉称,父亲生前与母亲共有两处房产,父亲去世后,自己与母亲、姐姐多次就房产继承事宜协商,结果都不理想。姐姐刘某霞解释,妹妹所说的两处房产,其中一处是自己与丈夫修建的,其母可以证明,邻里也能证明,只是妹妹刘某虹当时在外打工,对这一情况不甚了解。妹妹刘某虹则认为,因为自己长期在外打工,父亲生病期间很少对其进行照顾,母亲与姐姐不想将房产分给自己,从而编造谎言,遂将母亲、姐姐告上法庭。
  
  双清法院审理后发现,刘某虹所说的两处房产,其中一处因没有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权属尚不能确认,无法认定为其父遗产。另一处房产,即其父母共有的房屋,共四层,但上面两层是由其姐出资在原房屋基础上修建的,也不能作为遗产进行份额认定。这样一来,能够进行房屋遗产分割的,就只有其父母共有房产的一、二层。而且,在其父生病期间,刘某虹较少履行赡养与照顾义务。
  
  承办法官还了解到,刘氏姐妹原本感情不错,因为房产而使姐妹情谊破裂未免可惜,于是对双方进行调解,修补破裂的姐妹情。法官通过详细解释物权、继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告诉双方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不能证明其所有权属,且法律对于遗产的认定和分割有具体规定,不能只靠亲情血缘来判定;同时,财产再重要也比不过亲人,希望双方能够解开心结,互相谅解,和睦相处。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姐姐刘某霞意识到,妹妹长期在外打工不容易,为了这点遗产撕破脸,实在没有必要,于是与妹妹商量,两人平分一、二两层房屋的40%,剩下的60%由母亲继承。妹妹刘某虹也意识到,自己在外务工,对父亲照顾较少,姐姐的继承份额理应多于自己。两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平分一、二两层房屋遗产的40%。妹妹刘某虹主动撤诉,并表示以后会好好孝敬母亲,与姐姐友好相处。

来源:红网

作者:李博偲 贺力平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6/04/29/104375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