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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成立物业纠纷巡回审判法庭

来源:红网 作者:贺亚玲 编辑:刘艳芳 2016-04-29 09: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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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浏阳站4月29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贺亚玲)因不满物业服务而拒缴物业费,湖南省浏阳市两名小区业主被小区物业公司状告至浏阳市物业纠纷巡回审判法庭。4月28日,这场备受关注的庭审吸引了浏阳诸多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来旁听。
  
  4月28日,浏阳市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简称“调处中心”)揭牌。调处中心设立的浏阳市物业纠纷巡回审判法庭,首次公开庭审了这起物业矛盾纠纷案件。这也标志着浏阳正式推行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三调联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
  
  据统计,浏阳物业行业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每年上万宗,近90%的物业矛盾各类纠纷仍留存在小区解决。由于此前没有统一的联合调解机制,调解工作效率低,解决问题不彻底,相同问题在多个小区反复产生矛盾纠纷。
  
  “调处中心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形成物业小区、社区、街道、调处中心四位一体的物业管理和社会管理新格局,为正在全市深入开展的“创和谐物业、建幸福小区”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市住保局局长陈旭表示。
  
  其中,物业纠纷巡回审判法庭作为专业调解物业矛盾纠纷的司法调解,是市人民法院的专设法庭,工作地点设在市住保局。市住保局物业监管科科长陈战辉介绍,浏阳是全国第三个、湖南省内首个成立物业纠纷巡回法庭的县(市)。此前,河北秦皇岛、江苏盐城已率先在全国试点,效果都不错。
  
  “物业纠纷巡回审判法庭成立后,主要承担市区物业管理及服务合同履约等涉物业诉讼的受理,以及市区物业相关政策法规的巡回宣传和咨询服务。”陈战辉表示,巡回审判法庭为物业矛盾纠纷双方提供“便民、有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和司法救济渠道。
  
  此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各街道和大瑶、永安、洞阳等乡镇要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建立物业矛盾纠纷属地化解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业主委员会可以按规定在物业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经营收益中和物业服务费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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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亚玲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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