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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长沙二手房增值税发票开出

来源:红网 作者:陈张书 编辑:康晓乔 2016-05-02 14: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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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工作人员将“营改增”后长沙首张二手房增值税发票递给纳税人。图/受访者提供

  红网长沙5月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张书)“哒哒哒……”5月1日上午8:45分左右,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长沙房产交易大楼征收点,工作人员将长沙市首张营业税改增值税发票从打印机上输出。当天,该局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放弃休假,加班加点集中在长沙房产交易大楼三楼为30多户预约的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市地税局直属局局长黄京沙将“营改增”后的第一张发票亲手递到纳税人的手上。

  张姓市民办好业务,拿到了首张增值税发票。记者看到,发票服务名称为“商品住房”,数量为88.24平方米,单价4563.69,金额为402700元,税率为免、税金为免。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拿到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红色的监制章由“地税局监制”改成了“国税局监制”,同时盖有“湖南省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增值税发票变化见制图)。

  “该项业务属于房屋满5年的家庭唯一住房对外销售免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开具的是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现场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由于营改增后,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将平移到增值税征收中。即除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如果,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在发票上就可以清楚看到征收的税率、税金,每一项都一目了然。

  虽然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率相同,不过,增值税是按不含税价计算。以一套100万元的房子为例,过去征收营业税时,缴纳的税为:100万元乘5%,即5万元税;如果改成增值税,根据计算公式: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00万元)÷(1+征收率)×征收率,应缴纳增值税为:100万元÷(1+5%)×5%=47619元,少交税约2400元。相当于原来营业税负担是5%,营改增以后的税收负担是4.76%。过去100万是含税价,现在增值税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税基不一样,所以营改增以后个人交易二手房税负不但没有增加,而且还略有降低。   

  征税依据是交易价,同时还将评估

  有市民表示,如果自己花90万元买的房子,在2年内以100万元卖出,或市民花100万购买的房子,在2年内以90万卖出,该怎么计算增值税。对此,长沙市地税局直属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子的购买价格不会作为征税依据,而是以卖出的交易价为基准作为征税依据,同时,将对市民房屋交易价进行系统评估,最终将在系统评估价和合同价中取高价。

  同时,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此外,为了方便市民缴税,个人的二手房交易及自然人房产出租,仍然委托地税部门来代征、代开发票,“原来怎么申报的还是怎么申报,原来填什么表,在哪个地方办,一切维持基本不变”。如果纳税人需要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受方需提供主管国税机关的一般纳税资格认定文书。

  下月实现所有纳税人都能顺利申报

  如果说能够顺利开票实现税制顺利转换,是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的首场战役,纳税人报税、跟踪进行行业税负分析,则是改革亟待完成的第二场、第三场战役。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说,6月1日起,要实现所有纳税人都能顺利申报。

  具体举措包括多种方式及时告知、提醒试点纳税人依规报税;整合办税资源,调整增设服务窗口,开设营改增绿色通道,实行同城通办,确保办税秩序井然;充分提供办税便利,全面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导税服务等各项办税服务制度,推行网上办税、移动办税、自助办税和税库银联网缴税,将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范围扩大至B级纳税人等。

  在试点纳税人完成首次申报后和年内各次申报后,各级税务部门还要全年跟踪试点行业税负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问题。同时严密防控虚开发票偷骗税风险。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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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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