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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审议通过并实施《关于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的决定》

来源:红网 作者:刘汉光 编辑:刘艳芳 2016-05-03 11: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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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宁乡站5月3日讯(分站记者 刘汉光)5月2日,记者获悉,湖南省宁乡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的决定〉的议案》,这标志着宁乡县在自然生态保护方面有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对全县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提高“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美誉度,促进全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近年来,宁乡县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狠抓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自然生态得到了明显改善。以前滥砍滥伐、乱采乱挖等破坏自然资源和影响生态环境的行为时有发生,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为此,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委的整体部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成立《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的决定》(简称《决定》)起草组,就《决定》的起草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
  
  《决定》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为指针,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为总领,以加快推进宁乡县三大建设、实现全域景区化为目的,以全面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为落脚点、努力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全面共赢的目标。其基本原则为保护先行、环境约束、统筹规划、防治结合,具体的保护内容包括保护森林植被、保护河流及水资源、保护耕地及山地自然风貌、保护城乡生态清洁环境、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包括科学制订规划,严禁乱砍乱伐、乱采乱建、乱占乱挖、乱倾乱倒,以及宣传发动、考评考核、加强领导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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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汉光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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