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10时10分,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炎陵大队民警在炎睦卡口,对一辆湘F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有超载嫌疑。经进一步检查,车辆运载了33吨三氯甲烷。“该车荷载28吨,实载33吨,超载5吨。”炎陵大队民警介绍,“而且,三氯甲烷属于危险品,需要用专门的车辆进行运输、办理危险品运输证件,并配备专业的安全押运员。经我们核实,该车驾驶人未办理相关证件,这辆半挂车没有运输危化品的资质,车上也没有安全押运员。”
资料显示,三氯甲烷是易制毒化学品,属于危险运输品6类,在光照下遇空气逐渐被氧化,会生成剧毒的“光气”,需要保存在密封的棕色瓶中。据驾驶人唐某交代,他们是从广州出发,准备开往江西赣州,以前是用该车运输溶剂油(汽油、柴油),这次是第一次运输三氯甲烷。出发前,他也不知道这是有毒的危险化学品。
5月2日,炎陵大队民警保存相关证据,对驾驶人进行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超载处罚后,将该案移交给当地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肖阳婕 杨叶媚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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