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2日,家住中方县下坪乡的阳宏,得知其居住在新晃县的姑姑欧某被同村村民杨其打伤住院,遂与陈某一起来到新晃县。因杨其并未完全履行双方达成的“支付医药费和向欧某道歉”的协议。阳宏便与姑父、表兄杨栋、陈某商议,前往杨其家要求其继续履行协议,否则就将其打一顿。他们来到杨其家后,杨其见情况不妙,往屋外跑并大喊求救。被追上后,阳宏持木棒朝杨其的左腿小腿打一棒、杨栋用拳脚对杨其猛打。后经人劝开。杨其跑至一村民的猪圈边,又被紧追上来的杨栋、陈某及阳宏围住,阳宏手持木棒打杨其脚上,陈某用钎担、杨栋用锄头朝杨其头部击打,致杨其当场倒地。后杨其被送往医院救治,因抢救无效于1998年5月15日死亡。
案发后,阳宏一直潜逃在外。2015年9月1日,阳宏在浙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文中人名为化名)
来源:红网
作者:严继橙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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