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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排查出环保违规项目3415家

来源:红网 作者:斯茅庚 编辑:康晓乔 2016-05-07 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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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5月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斯茅庚 通讯员 陈颖昭 李柿琴)截至目前,长沙共排查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3415家,其中未批先建1760家,批建不符14家,久试不验1639家,其他问题2家。5月6日,长沙召开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培训暨再动员会议,下发了《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和《长沙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分级分类处理指导意见》,明确对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未经环评审批或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区别情况进行分类处理。长沙市环委会办公室主任、环保局局长付旭明表示,必须确保在2016年年底以前全面完成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

  根据《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对不配合、不整改的单位提前依法进行处理;将该项工作列为长沙市环委会单独一项考核项目,不仅考核清理的“量”,还要考核清理的“质”。2016年一至三季度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上报季度工作报告,12月20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要求清理整治办公室加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的督导,定期(一月一次)调度和通报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督办。对清理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发现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后查处不及时的,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和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建设项目没有依法实施处理、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推诿执法等监管不作为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国家工作人员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充当保护伞、纵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查处不力、干扰环境监管执法,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未获环保审批项目  承诺一批、补办一批、备案一批

  对批发、零售市场;汽车修理、4S店;社区医院、卫生院等小型医疗机构;学校;6个灶头以下的餐饮项目;旅馆项目;娱乐场所项目;洗浴场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项目;快递服务项目;房地产、宾馆、酒店、办公用房项目;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项目;加油、加气站项目。对生态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且污水能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项目。近一年来无投诉、无纠纷、无违法、无处罚。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认可,不再办理审批及验收手续。

  对农业、林业、牧业、渔业项目;煤炭项目;金属制品项目;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机械、电子项目;医药项目;轻工项目;纺织化纤项目;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专科医院、综合医院项目;6个灶头及以上的餐饮项目;研发基地项目。这类未批先建类建设项目,可按照现有审批权限申请补办环评手续。有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的,必须先行处罚后,才可补办手续。

  对交通、能源、城建、医院或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项目环境影响明显减轻,地方人民政府已有明确搬迁方案或实施计划,处在搬迁过渡期的工业类建设项目。这类未批先建项目经审查切实可行后,可按现有审批权限,由市环保局或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高新区城管环保局、经开区产业环保局、各区县(市)环保局,经集体研究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予以备案管理。

  未获环保验收项目  认可一批、验收一批、重办一批

  对餐饮项目;房地产、宾馆、酒店、办公用房项目;殡仪馆项目、棚改项目;仓储项目;公交枢纽、停车场项目;批发、零售市场项目;学校;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医院等小型医疗机构;娱乐场所、洗浴场项目;博物馆、体育场、体育馆、公园项目等,这类久试未验建设项目,按现有审批权限,由长沙市环保部门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认可,不再办理验收手续。

  对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已批准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备案的建设项目以外的项目或项目内只有一小部分未验收的建设项目。由长沙市环保部门直接验收。验收前有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的,要处罚到位。

  对发生重大变动的工业污染类项目,尤其是工艺污染特性明显加重、周边可能影响人群显著增多、周围敏感点特性变化的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等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生态影响类项目,尤其是造成区域生态环境脆弱化、物种单一化、水土流失加剧及其他造成生态环境明显恶化的农林水利、采掘、公园等项目。可按现有审批权限,由建设单位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部门可简化相关手续,依法进行重新审批。

  时间表

  5月31日前

  长沙市清理整治办汇总全市排查出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形成全市工作台账。

  6月30日前

  长沙市清理整治办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对市级工作台账的项目进行审查,确定市级工作台账中的每个项目的分类处理意见。

  8月31日前

  “搬迁、关闭、淘汰取缔”的项目,由市清理整治办制定相关方案,上报市政府决定或由相关部门进行落实。

  11月30日前

  “补办环评、通过验收”的项目,经市清理整治办审核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作出承诺、直接认可”的项目,由市清理整治办备案审查,公示无异议后直接认可。

  “备案管理”的项目,根据相关程序完成。

  “2015年1月1日后建设的项目(含2015年1月1日前违法启动建设,主体工程未完工的)”由环保部门按照新环保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月20日前

  长沙市清理整治办汇总园区、区县(市)工作台账和市级工作台账的最终处理情况,公示后上报省环保厅。

来源:红网

作者:斯茅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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