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时”碰上“人和”,好天气随之而来,4月,湘潭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100%。
“天时”难得:春雨“洗”出好空气
市环境监测站统计,4月湘潭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较上月上升了22.6%,且多项污染指数有所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大气中的细颗粒物分指数、可吸入性颗粒物分指数分别下降了0.23和0.20,二氧化氮也呈明显下降趋势。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分析,4月的空气质量达标率如此高,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主观上,环保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些整治行动;客观上,4月的气象条件也有利于污染物扩散。
春温多变、春季时间短是湖南天气的特点之一。进入4月以来,受北方冷空气及超强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湘潭降雨量明显增加。市气象局数据显示,4月湘潭城区及韶山降雨天数为23天,湘乡降雨天数为20天,全市降雨总量为771.3毫米,比去年同期增长73—108毫米。而湘潭的主要污染物为PM2.5,降雨对PM2.5中的水溶性离子也有一定的削减作用,连续降雨带来了好空气。
“人和”为本:大气综合整治仍需努力
大气综合整治并不能一蹴而就。虽然总体来看,湘潭环境空气质量呈持续改善状态,但其大气综合指数却并不理想。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介绍,湘潭是老工业城市,工业布局不合理、工业排放和机动车污染均造成了氮氧化物的大量排放;其次,由于市区建筑强度大,土地裸露、物料渣土散落等问题,导致建筑工地扬尘严重,成为湘潭空气中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的重要来源;再次,周边城市污染物迁移扩散至湘潭,导致了短时间内二氧化硫指标频繁出现异常。
“天时”还需“人”给力,治理大气污染不能“只等雨来”。4月起,湘潭正式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考核办法,对雨湖区、岳塘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以及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市直部门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秸秆燃烧管理、垃圾焚烧执法与监管、小餐饮油烟治理、机动车排气监管、绿色建筑工地管理、道路扬尘管控、成品油市场监管、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监管及大气污染问题(事件)曝光、投诉、通报等。同时,办法还规定,湘潭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周检查、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对每个季度排名末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市政府领导约谈相关负责人。
5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7年)》,要求至2017年底,长株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要达到292天以上(优良率80%以上),这给环保工作者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是压力,更是动力。”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湘潭将在大气污染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机动车尾气治理等方面下狠功夫。
来源:红网
作者:冯叶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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