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的郭某某是河南省遂平沈寨乡人。2014年6月12日晚9时许,郭某某伙同黄某(已判刑)在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世纪城某购物中心对面马路旁寻找作案目标。郭某某用伪造的身份证、驾驶证冒充从北京来长沙的老板“刘浩”,与女子李某搭讪,假称开车来后在长沙出了交通事故,车子被交警队扣押,身上所带现金全部支付给伤者作为医药费,要借李某的银行卡接收其“女助理”的转账。黄某则扮演郭某某的司机,在一旁配合着表演“双簧”。李某信以为真。最后,郭某某和黄某以需要住宿、购买衣服为由,从李某处骗得现金1万元。
2015年11月3日19时许,郭某某在广东省东莞市一家医院门口故技重施,同样以开车撞人为由,骗得被害人阮某现金4600元和iPhone 5S手机一台。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