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桐山乡太平村原党支部书记李迪练被立案查处。李迪练于2010年以其子名义领取金银花补助8800元,2013年重复多报销1364元;2010年收到金银花种苗款4500元和2011年收到农网改造集资款、搭伙费35360元不及时入账,用于垫付村里其他开支,2008-2012年虚报工程项目套取资金59468元,用于村扶贫资金项目业务联系开支。2016年4月18日,桐山乡党委给予李迪练严重警告处分。
2.桐山乡医院院长谢嗣洪被立案查处。谢嗣洪伙同会计李玲,于2013年11月30日,以采购办公用品名义虚报自购手机款,谢嗣洪购买一台三星手机计币3380元,李玲购买华为手机一台计币2600元。自2013年以来,谢将原由私人承担的三笔开支放到单位财务报销,共计22633元,以他人名义领取公卫经费4670元。2016年4月1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谢嗣洪、李玲予以党纪立案。
3.醪田镇杨花村原党支部书记尹爱国被立案查处。尹爱国父亲100岁生日前,经尹爱国等8兄妹商议,确定2015年12月25日为他们父亲举办100岁寿宴,(实际日期农历2016年6月13日)。当天寿宴准备了24桌,实际摆酒29桌,寿宴共收礼金32254元。尹爱国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4月1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其立案调查。醪田镇政府参加宴席的驻村干部及其他部门干部被县纪委诫勉谈话。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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