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5月2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5月23日,时刻新闻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2016年5月20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建根(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建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建根,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建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康晓乔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6/05/23/10384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