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到案发现场
红网岳阳站5月24日讯(分站记者 岳文)最近,岳阳微友圈流言很盛,不是“毒西瓜”、就是“抢小孩”等,弄得人心惶惶。5月23日,岳阳一市民在微信中称自己的小孩差点被偷,更是有坐实“偷小孩”谣言的架势。真相是怎么回事呢?记者通过金鹗山派出所了解到,该案件存在夸大事实之嫌。当时事发突然,王某并不能完全肯定陌生人到底是否偷小孩,还是来偷东西。他在微信中也是称对方为“小偷”。他追下楼去的时候,还有一段简短的对话:“你偷了什么?”,对方说:“我没有偷什么!”,也进一步说明当事人并不能确认对方是偷小孩。据派出所通过初步了解和仔细分析,可能是附近熟悉情况的小偷,利用王某大意之时,溜门入室,顺手牵羊的偷窃行为。目前,案情还在进一步摸排、调查之中。
岳州律师事务所张国辉律师表示,请别把“偷小孩”和“偷东西”混为一谈。不同的动机,不同的危害,适用的是不同的法律。如果是“偷小孩”涉嫌的是刑事犯罪。如果是“小偷小摸”行为,金额低于2000元的,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两者的概念完全不同。目前,微信圈的惊悚言论,危害在于夸大事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月24日12时许,“网传岳阳偷小孩”事件中的当事人王某,在朋友圈中发文辟谣,澄清事实真相,并感谢警方及朋友的重视和关心。
文中写道“朋友圈各位亲,感谢各位关注,现在派出所刑侦大队高度重视,派警力刑侦人员全力以赴,陌生人入室是真实情况,小孩是我心中最值钱的,是我个人猜测怕他偷我小孩,因为我家里没有其他贵重物品,我也不敢百分百确定陌生人是来偷我小孩的,不管情况怎样,感谢派出所重视,感谢各位亲的重视!”
来源:红网
作者: 岳文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陈礼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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