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军,临湘市原横铺乡人,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9月调入原乘风乡林业站工作,2014年4月任原乘风乡林业站站长。
2016年3月,何小军在报名参加乡镇党政班子选拔过程中,为使自己取得该市“三类人员(优秀乡镇事业编制干部、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考试资格,在向组织部门报名时隐瞒一年是代理站长的事实,并利用周末森林防火加班的机会,在自己办公室电脑上伪造一份任职文件,把自己林业站长的任职时间由2013年6月改为2013年3月。随后,何小军把原乘风乡党委公章和会议记录本拿了出来,在自己伪造的任职文件上加盖乘风乡党委公章,并在党委会议记录本上模仿记录人的笔迹,填写了与伪造文件相符的内容。
2016年4月,经临湘市聂市镇党委研究,给予何小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林业站站长职务。同时,对公章管理不严的原乘风乡党政办主任雷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何小军违反组织纪律造假骗官问题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惩不贷、以儆效尤,对于上述问题的查处,体现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的坚决态度和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坚定决心。
目前,全市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已基本完成,县市区党委、纪委换届工作已经启动。市纪委要求各县市区委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换届纪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市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正风肃纪。
来源:红网
作者:彭雨琪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陈礼珍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