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司法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湖南实际,决定在全省开展“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万名律师深入乡村(社区),建立工作联系点,担任法律顾问,开展基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工作常态化机制,力求促进基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全覆盖。
李含英指出,目前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乡村(社区)主要面临:农村土地流转、城乡结合部村改社区等两方面的问题。律师下到乡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不可避免要解决这些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方面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多方面因素,有很多律师对此进行了调查研究,需要律师具备大量的专业知识,应该对律师进行专业化培训。另一方面农村的核心是土地问题,农村地区法律资源稀缺,而很多法律专家对农村的现状不够了解,应加强律师与省农委以及政府中与农业有关的部门交流,扩大工作辐射面,为农业服务、基层服务加强沟通与宣传。
“什么样的律师适合进到乡村(社区)服务‘三农’?”湖南轩辕律师事务所律师阳少华直言,“鉴于目前农村法律资源稀缺,法律诉求多、情况复杂,被选派的律师应当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服务大局思想观念、有为人民服务、为法治建设服务的思想境界,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律师与农民可能出现‘两头冷’的问题,让活动真正解决广大农民的法律问题。”
“实现‘精准培训’,将国家时下的农业政策纳入下乡律师培训中。”湖南农业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叶兰对于下乡律师培训工作有着自己的见解,“加强律师培训,使培训对象多元化,了解中央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律师妥善解决农业法律问题。下乡律师之间加强互相交流学习,可以为解决难题、新问题提供思路方法。”
此次活动,全省将有万名律师为乡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协助村(社区)治理,参与人民调解,协助或提供法律援助,将优质的法律资源输入到农村,为农村妥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来源:红网
作者:贺冠铭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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