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9日凌晨3点左右,君山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省道S306执勤时,发现两名男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湘F2SN**的湖南籍厢式货车形迹可疑。民警上前,要求男子出示证件进行例行检查。当被问及车上所载货物时,货主彭某和车主陈某某吞吞吐吐,于是民警要求将车厢打开查看。当车主打开车厢后,民警发现车厢内竟装满了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经查,该车运载了405个礼炮,从湖南岳阳县甘田乡出发,途径新开镇进入岳阳楼区,过洞庭湖大桥进入君山区,准备前往南县。货主彭某和车主陈某某均无法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车主陈某某的货车也没有运输烟花爆竹的资质,属于非法运输危险物质。为了逃避检查,他们选择在夜间运输,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获。目前,公安机关已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两名涉案人员分别处以治安拘留5日,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罚款1万元。
自今年1月份至今,君山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多次开展稽枪治爆专项行动,先后出动警力100余人次,破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5起,涉案价值5万余元。
来源:红网
作者:邓亚杰 洪伟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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