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蓝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还下发了文件,通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等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情况,对执行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突出重点工作落实并对下步工作加强督查督办,保障更好完成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5月初,蓝山县安委办组成5个督查组对16个乡镇办、15个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单位和部门进行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发现各单位和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认真开展监管执法年活动,安监局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2处、经营店5家,移送公安机关刑拘3人,取缔无证企业1家;交通交警部门查处醉驾23起,饮酒驾驶68起,处罚13.6万元;消防部门开展消防检查经营单位197家,排查隐患205处;公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排查40余家,下达整改通知8份;质监部门检查电梯76台,约谈电梯使用单位10家,水利部门进汛期隐患排查20余处,交通、公路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0余处。太平圩、毛俊、湘江源乡所城召开动员会,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存在主要问题:“监管执法年”工作开展不平衡,汛期隐患排查不够全面深入,示范创建工作推进缓慢。
来源:红网
作者:何明贵 彭明峰 邓瑞辉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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