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民警在临湘收费站进行集中整治。16点40分左右,民警在收费广场发现一辆湘F牌照的丰田小车行驶缓慢,并停车更换驾驶人。民警当即要求车辆靠边停下,接受检查。驾驶人李某承认,是自己驾的车。原来,同行的两人是夫妻,因为妻子不敢开车上高速,李某就为妻子“代驾”。看到民警检查,李某便在收费通道内迅速与妻子交换位置,让有驾驶证的妻子来开车。经核实,李某原有B2驾驶证,后被注销,并一直未去申领新的驾驶证,系无证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李某因无证驾驶被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天,其妻子被予以口头教育。
来源:红网
作者:陈汐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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