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熊春明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郭志刚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曾得志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筱玲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洪爱民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一庭庭长;
谭青峰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邓志伟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莉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闫伟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郑波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周春梅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曾英煌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林业审判庭)副庭长;
李小慧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吴兆堂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邵龙江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曹道成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震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陈坚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谷国文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曾英煌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朱绍清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林业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卢湘军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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