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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四大举措”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来源:红网 作者:胡真全 编辑:刘艳芳 2016-05-27 09: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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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凤凰站5月27日讯(通讯员 胡真全)5月25日,笔者从湖南省凤凰县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了解到,为强化治超工作,落实好2016年湖南省、湘西州治超办治超工作要求,凤凰县将采取“四大举措”助力专项整治行动。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站在安全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将治超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定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目标,严格督促推进,在县治超办原机构和人员队伍上做了调整,并及时填补了治超办领导和工作人员空缺。同时,明确了县公路部门、交警部门、运管部门、安监等部门的治超责任,为治超工作指明了方向。另外,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尽一切努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确保治超工作长效化。
  
  加强路面治超管控。加大流动稽查频次,联网布控,充分发挥流动治超综合执法车的作用,实行24小时不间断治超。进一步扩大路面治超执法覆盖范围,以凤凰县土桥垅治超站(点)和卸载场为依托,加大巡查密度和频次。加强对省道308、国道209、沿线货场及重点农村公路等流动治超稽查,严厉打击长途驳载、短途超载、避站绕行等违法行为。严格检测要求和卸载标准,严防死守。各治超站、集中整治点、流动治超点、检测点、卸载点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双超”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切实做到逢车必检、超载必卸、超载必罚,全面落实“一超四查”制度,始终按照“强力卸载、顶格处罚、割除马槽、打击改装”的要求,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上路过桥行驶,确保路面执法到位,力推全县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3%以下。
  
  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县运管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州治超办对源头单位(企业)治超监管的要求履行职责,监管到位。把好“车”源头、“货”源头治超监管关。同时,县治超办安排县运管、安监等部门对货运源头企业实行人员派驻监管和巡查监管相结合的工作举措,与源头企业主签订治超责任承诺书,严厉打击、查出、取缔非法改拼装车辆窝点,规范企业装载行为,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切断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源头,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战场。落实上级治超办要求,各货运源头企业安排不少于1人专职监管。
  
  加大改拼装车辆管控。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运管所、县安监局、县执法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配合组织村组干部,进村入户,进企业,进货运站场宣讲政府持久治超的政策。在去年各乡镇《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调查摸底表》的基础上,县治超办将继续组织以县交警大队、县公路局、县运管所、县执法局等单位组织综合执法队伍,深入到各乡镇站场、修理厂,严查非法改拼装车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强制恢复一辆。严打非法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对查获的上路行驶非法改拼装车辆,一律就地扣留,就近强制拆解恢复货车原状,确保“马槽车”切割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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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真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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