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推进“阳光信访”,让信访工作全过程置于“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社会的监督。信访部门将从信访人诉求合理和部分合理,或者信访人生活确实存在困难,能够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节、疏导等办法,予以妥善化解,或者推动信访人息访息诉的信访事项中,筛选出开展“阳光信访”大督查的案源,“阳光信访”督查员,发挥自身行业专长优势、能力优势、资源优势,在与信访群众的面对面交流中做好情绪疏导和解释沟通工作,为推动信访问题化解贡献力量,确保实现积案清零目标。“‘阳光信访’具有中国特色,必须做到法制信访和责任信访相结合,这样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市委市政府原督办专员、“阳光信访”督查员张思阳说。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阳光信访”督查员杨丰表示,一定认真履职,切实维护信访人员的合理诉求,特别涉法涉诉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岳阳市信访局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以基层基础为重点,一手抓信访问题的及时就地解决,一手抓信访秩序的依法规范,信访总量持续下降,信访工作水平处于全省前列,法制信访取得一定成效,特别是随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大力推进,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正逐步转变。今年一季度,群众到市以上信访(含网上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6%。
来源:红网
作者:周小平 徐远归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陈礼珍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