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株洲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国有单位和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五年平均工资分别为47506元和38164元。其他经济类型的单位收入偏高,其中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为48305元,是所有经济类型中收入最高的;其次是内资企业,为48103元。
“十二五”期间,株洲城镇非私营单位中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制造业在岗职工五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分别为78327元、61134元和53007元。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在岗职工五年平均工资最低,分别为24710元、30609元和32992元。
“十二五”期间,城区在岗职工五年平均工资为51984元,其中天元区最高,达58378元,荷塘区最低,为43311元;县域在岗职工五年平均工资为41109元,其中醴陵市最高,达45073元,茶陵县最低,为34296元。
来源:红网
作者:聂千川 罗莱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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