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6月1日讯(潇湘晨报通讯员 牟建平 傅祖军)5月30日上午,澧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严重超员危险驾驶案。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向某因驾驶中型专用校车严重超员,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向某送澧县公安局看守所羁押服刑。
3月24日15时许,向某驾驶专用校车送幼儿回家。执勤交警发现车辆核载19人,超员15人。3月25日,向某被刑事拘留。
向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来源:红网
作者:牟建平 傅祖军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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