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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王娉娉 2016-06-03 09: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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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6月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衡阳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常宁市原政协副主席吴之初等人私分卖地款问题。吴之初在任常宁市政协副主席期间,伙同常宁市培元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滕林峰、常宁市培元街道办事处两江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泽华,截留私分两江社区卖地款30.8万元。其中,吴之初、滕林峰、李泽华各分得10万元。吴之初、滕林峰、李泽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三人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常宁市宜潭乡董家村原支部书记兼主任谭德桂挪用征地补偿资金问题。谭德桂任常宁市宜潭乡董家村支部书记兼主任期间,先后两次与村会计李书会共谋,挪用董家村征地补偿款160万元借给他人使,资金本息已归还。谭德桂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李书会因涉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已被并案处理。
  
  祁东县矿征办办公室工作人员、原神龙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李建华侵占集体财产问题。李建华在担任神龙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神龙铁矿征地工作)期间,伙同田家村会计刘定江(已判刑,开除党籍处分)、2组组长李志义(已判刑)、刘健生(已判刑)、妇女主任何苏联(已判刑),采取伪造征地协议的方式,截留征地补偿款130355元予以私分,其中李建华分得20000元。李建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被追缴全部私分款。
  
  衡阳县大安乡桥安村原支部书记刘解放、原村会计肖德玉、原村计生专干刘余秀、支部书记刘丁成等人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刘解放任衡阳县大安乡桥安村支部书记、肖德玉任村会计期间,桥安村有151822元未入账,违反财经纪律;2011年,刘解放以桥安村铁丝组颜湘莲危房改建为名,虚报领取国家危房改建补贴资金10000元;2012年,刘解放与刘余秀等人合伙贪污生态公益林资金,其中肖德玉坐支2100元,刘余秀贪污2108元,刘解放贪污2129.25元。刘丁成接任桥安村村支部书记后,领取造林补助50000元未作村集体收入。刘解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刘丁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德玉、刘余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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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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