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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法院启动“一行动、两清理”专项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廖秋萍 编辑:王津 2016-06-07 15: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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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上午,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红网张家界站6月7日讯(分站记者 廖秋萍)6月7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和《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该院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击拒执犯罪、清理执行积案、清理执行款物的“一行动、两清理”专项活动,向“执行难”宣战。
  
  发布会上,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刘华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的总体目标、思路、主要任务及组织保障,并对“一行动、两清理”专项活动进行重点介绍。目前,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制定了《关于开展刑事自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发了《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审理的指导意见》《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和司法效能问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执行款清理和执行专户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为“一行动、两清理”专项活动明确了时间表,制定了各项措施。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也是法院需要解决的‘执行难’问题吗?执行法院如何处理?……”发布会上,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曾宪忠就“一行动、两清理”专项活动的具体内涵、破解“执行财产难找、被执行人难寻”措施、拒执罪的构成要件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全市法院将倡导并全力配合、支持申请执行人充分利用刑事自诉手段,对构成拒执罪的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提起刑事自诉,出重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管理,加大执行力度,解决消极执行问题,全力执结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执行案件,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今后,市中院还将通过执行案款清理活动建章立制,制定出台执行案款管理办法,全面实现执行款物的信息化管理,确保对执行案款的流转与发放透明高效,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多措并举,努力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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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秋萍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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