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统计结果显示:5月份,湖南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在87.1%—100%之间,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7%,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无中度污染及以上天气。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
与上月相比,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0.7%。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分别下降了9.5%、15.4%、1.6%和7.7%,但臭氧月均浓度上升12.3%。
与上年同期相比,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了14.2%,其中,吉首市优良天数比例继续保持100%,其余13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均有不同幅度上升;14个市州所在城市主要污染物中,臭氧月均浓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6.2%,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和细颗粒物等五项主要污染物月均浓度均有所下降。
来源:红网
作者:张珍 黄亮斌
编辑:李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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